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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28365-365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
编辑:mobile28365-365 来源: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5-12-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mobile28365-365(以下简称学会网站,含同名微信公众号)是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全力打造的湖北省最权威的风景园林网络平台。该网站是融休闲、娱乐、知识、趣味为一体的公众平台,是学会对外宣传的窗口。同时也是学会会员参与学会活动、了解行业动态、学习优秀案例和交流风景园林信息的互动平台。
    第二条 学会为及时、准确发布全国尤其是湖北省内风景园林行业信息,全面宣传湖北风景园林行业资讯,发挥学会网站为会员和公众服务的功能,加强学会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有效,保障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凡在学会网站上公布信息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学会应不断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  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 学会网站是中国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的唯一官方网站。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 学会秘书处对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会秘书处指定武汉园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学会网站的运营和维护,同时负责各会员单位上报信息的初审,确保发布信息的质量,保障网站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第八条 各会员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来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该联络员应熟悉本单位工作情况并具备一定计算机技能,应积极收集本单位或与本行业相关的、有价值的信息资料,经审核后及时将信息资料发送至网站投稿公众邮箱。联络员发生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以确保信息上报工作的延续性。
    第九条 为确保信息报送的快捷、准确,专门建立信息联络员QQ群,群号:347971194。各会员单位应及时指派信息联络员加群并做好日常信息收集和编辑工作。

    第三章  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十条  园衍传媒负责上报信息的筛选和初审,对动态性信息做到有效采集、及时发布,以确保网络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一条 信息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统一审核制度。各信息联络员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单位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等形式。
    第十二条  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1. 信息采集应做到及时、有效。滞后的信息不要超过10天。提高时效性、可读性。各会员单位原则上每周至少上报1条信息。
2. 学会网站采用独家稿件,所有上报信息均应为原创。各会员单位对上报信息应自行整理成文,内容健康向上,文体不限。不建议一稿多投。
3. 上报信息方式:以文档形式发送至网站信息联络群管理员或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投递至公众邮箱yuanyan2015@126.com。来稿应具体标明供稿单位名称、供稿人员姓名、文章标题和投稿时间。上报信息配制相应图片的,应以jpg格式提交,图片清晰可辨。图片大小原则上限制在1M以内,一文多图的应标注好标题和图片放置顺序。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1.各会员单位若在网上直接发布上报的信息,须先由各单位自行撰稿,同时经相应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至学会秘书处,学会秘书处对来稿信息进行终审后,方可上网发布。学会重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会秘书长审核批准。
2.学会网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做好备份,永久保留,以备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检查时,予以提供。
    第十三条  网站互动栏目中的公众来信或咨询信息,需要回复处理的,由网站管理员报学会秘书处及时回复处理。

    第四章  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十四条 学会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网站内容以栏目设定的内容为主,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学会网站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上网信息坚持“文责自负”的原则,凡涉及国家、企业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六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网站系统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备份网站内容。网站管理员每日监管发布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及时向学会秘书长汇报。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网站管理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严禁在办公室以外任何场所使用口令登录网站管理系统,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  鼓励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积极发掘、搜集、撰写信息上网,同时做好信息上网的审核工作,保证栏目信息的丰富、及时。
    第十九条 学会将网站信息报送情况纳入优秀会员单位评比工作中,对重视网站信息建设工作,积极主动上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表彰。
    第二十条 处罚 
    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
    2.违反网站信息管理办法,影响学会形象;
    3.发布违法违纪的信息,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4.恶意攻击、破坏学会网站正常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会秘书处负责。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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